作家兼政治評論人黃智賢表示,中國新歌聲向台大租場地舉辦台灣選秀,台大學生跟獨派鬧場,讓活動不得不中斷。台大學生跟獨派,自認為享有治外法權。老子不准你活動進行就是不准。遊戲規則他們訂?只要違逆他們的意志,就殺無赦?她說,中華民國的法律,在他們身上,完全不適用?台大幫竟成全民供養的台灣最大黑幫?她說,全民供養的台大,真是好橫!好威風!好煞氣!好一個台大!只要是我不喜歡的聲音,我不喜歡的人。我會不擇手段,教你滾出去。法律為我而設,國家為我出預算。我不喜歡的人,當然就不是人。她表示,田徑場只是藉口,其實是為台獨,國家因為世大運,花了幾千萬,在台大修了田徑場,以後變成台大來享用。這當然算是台大賺到。不管是誰讓田徑場受損,當然要受譴責,當然要負責賠償。這個道理很簡單。但不能等幾個鐘頭,到晚上活動結束,然後盤點到底哪裡受損,然後求償?黃智賢表示,事前就盯上選秀活動,在表演中全場用種種方式如哨音干擾活動和表演,甚至把罐子上舞台,還砸中舞者。最後甚至全跑上舞台,佔領了舞台。這算哪門子抗議?這樣的暴力行徑,其實比較像流氓圍事!事後有人追打鬧場的人,立刻被警察抓到,也坦承打人。台大學生被打,公權力立刻介入,立刻辦案,立刻會起訴人。可是舞者被台大學生丟瓶子到身上,警察要不要追查是哪個人丟的瓶子?她表示,台上是完全不涉政治的選秀表演,台下是一兩百人,滿場子台獨旗。那種「老子就是不准的嘴臉」蔡學生竟然對著鏡頭說:「如果誰敢吃台大豆腐,就要付出代價!」這樣的行徑,這樣的嘴臉,真是讓人不寒而慄!她說,台大學生如果對校方跟廠商簽約,出租場地不滿,抗議的對象理應是校方。辦活動租借場地,有效內規定和中華民國民法。廠商違規或毀損也有民法可以求償。可是台大學生跟獨派,自認為享有至外法權。老子不准你活動進行就是不准。遊戲規則他們訂?只要違逆他們的意志,就殺無赦?她表示,台大幫竟成全民供養的台灣最大黑幫?按照合約租借場地的廠商,去台大表演的表演者,進場看表演的觀眾,全部都不是人?都沒有人權?受到你的侵害只能默默吞下去?真是好囂張,好特權的超級公民!黃智賢說,台大校方,自己跟人家簽了約租了場地。在田徑場辦選秀節目,難道你事前沒有想過,會不會毀損田徑場?按照內規要不要事前公告?結果選秀活動被獨派暴力干擾,佔領舞台,廠商和觀眾權益都受到侵害。校方竟然出面說因為學生權益受損而道歉。那廠商的權益呢?觀眾的權益呢?表演者的權益呢?社會的權益呢?她表示,廠商如果毀損跑道,那台大可以向廠商求償。可是廠商的活動被迫中止,這樣巨大的損害,台大要怎麼賠償?表演者和觀眾的權益,台大要怎麼賠償?黃智賢說,台大成了全民節衣縮食,養出來的惡獸?以後在台大勢力範圍內活動,可千萬要小心,要自己己保命。因為警察不敢進去保護你。台大和警方從頭到尾,都知道獨派要來鬧場。可是不管獨派怎麼鬧場,干擾,甚至都佔領舞台了,活動被迫中斷了,停止了。警察就是不敢進去排除鬧場的人,保護正當的表演節目。她表示,因為台大不讓警察進去,說自己用保全就可以。所以台大校內再怎麼殺人放火,只要校方不要求,警察就不能進去,也不敢進去?校園自治,竟然變成校園無法無天的藉口。好,那警察不進去,你總得要有本事維護活動進行吧。結果活動被鬧到沒了,然後台大出面向鬧場的學生道歉。所以觀眾,表演者和主辦單位,都活該是獨派的祭旗?都不算是人?這樣的台大,以後我們繳稅時,可不可以要求我的稅金不可以用在台大?黃智賢說,這次的台大事件,是一次獨派的流氓砸場事件。當然100%是衝著「中國」這兩個字來的。豈能讓中國大陸,在我台獨聖地台大辦活動?豈能讓中國大陸,活動辦成功了,讓台灣社會對大陸心存善意?其他的一切理由與藉口,不過都是幌子。因為不管是有沒有公告,有沒有毀損,學生抗議的對象,都該是校方,而不是第三人。因為不管有沒有毀損,都有合約和民法可以求償。她說,什麼時候,台灣淪落到一幫子人想怎樣就怎樣,合法的活動必須忍氣吞聲被人用暴力中斷,還不能說話?台大事件,如果沒有最起碼的公平正義。如果就這樣算了。那只是再一次證明了,只有台獨,在台灣才有超級人權。台獨的鐵蹄之下,人人都要聞風喪膽。法律,只是台獨用來統治我們的。只有台獨人,是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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