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長張花冠幕僚說,張不滿被立委陳明文勾肩照片,網路上瘋傳,陳明文始終未出面道歉,將縣長逼急了,選擇提告。圖/讀者提供 分享 facebook 嘉義縣長張花冠不滿立委陳明文勾肩,讓她感到不舒服,事隔6天,今天上午到警察局提告陳性騷擾,張會決定提告,轉折關鍵,據幕僚說,縣長不滿被陳明文勾肩照片,網路上瘋傳,事發至今,陳明文始終未出面道歉,將縣長逼急了,選擇提告。幕僚說,張縣長13日深夜參加大士爺文化祭,被陳明文勾肩,就很不舒服,直到前天張縣長陪衛福部長陳時中,視察食安大樓,面對媒體,公開表達被勾肩不舒服,考慮提告,原以為縣長會沉殿幾天,後看到陳明文妻子廖素惠代夫道歉,不以為然,決定提告,縣長如此快做提告決定,讓他們意外。縣府社會局說,依性騷擾防治所,提告性騷擾方式,可選擇直接提告或行政申訴,也可同時進行,張花冠不到地檢署按鈴控告,直接到警察局婦幼隊做筆錄提告,婦幼隊會傳訊加害人,縣長若選行政申訴,依法要由陳明文所屬立法院組調查小組調查,再提交立法院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認定。因陳是資深重量級立委,張擔心調查坦護陳,選擇直接提告,婦幼隊會傳陳明文做筆錄,若陳2周內不到案,將直接函送檢方法辦。張花冠報案指稱,她不是用縣長身份來,是用縣民身份報案,希望藉提告,告訴所有婦女,遇到任何不舒服舉動,不需請律師,直接到轄區派出所報案、做筆錄,案子就會移送地檢署偵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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