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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
不滿家中2隻貓老是便便在衣服上,引爆夫妻爭執,又吵到要離婚,在軍情局擔任士官長31歲朱姓男子,1日晚間朝妻子潑強鹼後逃逸,警方2日逮到人移送地檢署,士林地方法院依重傷害罪,最輕本刑5年以上,並有逃亡之虞,裁定羈押。

▲和妻子爭吵竟潑強鹼「氫氧化鈉」,妻子臉部、頭部、背部都嚴重灼傷,朱男則是被法院裁定羈押。(圖/記者楊佩琪翻攝)

羈押庭時,朱男辯稱不知道「氫氧化鈉」接觸到人體會有強烈腐蝕性,但法認為這是一般人的通常知識,況且朱男大學畢業,又是職業軍人,更沒有不知道的道理。另外朱男的律師表示,朱男也因此受傷,傷口化膿,需要後續就醫治療,但法官認為,開庭前已經讓朱男就醫,且目前看守所都有醫師或專業人員,羈押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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間都可提供治療,況且當庭詢問朱男身體狀況,朱男表示「還好!」因此沒有保外就醫必要。

朱男和34歲陳姓女子結婚4年,平日陳女在士林夜市擺攤做生意。2人常因為家中2隻寵物貓起口角,尤其貓咪三不五時便便在朱男的衣服上,加上夫妻倆生活習慣差距大,疑似因此造成衝突不斷,甚至吵到要離婚。

1日上午,夫妻倆又發生爭吵,陳女疑似放話要搬到外面居住,朱男竟氣到跑到住家附近五金行,買了一大袋「氫氧化鈉」,待妻子晚間返家,直接朝妻子的臉部、頭部潑灑,當場陳女淒厲尖叫,頭部頭髮被燒到脫落,臉部、背部都有嚴重灼傷。陳女衝下樓找大樓警衛求助,送醫救治。

朱男則在事發後騎著機車逃逸,直到2日上午10點多,朱男返回住家,早已埋伏多時的員警上前逮人。朱男表示,對妻子潑強鹼後,為了平復激動的心情,便騎著機車到宜蘭,再到花蓮鹽寮海邊,因為必須拿些衣物返家,看到員警上門,在老父親的勸說下,願意接受法律制裁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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