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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因應遺贈稅率調漲,民眾可採取分年贈與、整體降低遺產總額的方式進行節稅。(圖/記者陳明仁攝)

記者官仲凱/台北報

因應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修正案將現行單一稅率10%改為累進稅率,會計師和壽險業務員均同時呼籲,不論新法何時公告上路,有一定資產的民眾,務必要清楚瞭解到有關稅法的免稅額、扣除額等名目的相關費用,建議採取分年贈與、整體降低遺產總額的方式來合法進行節稅。

會計師表示,民眾雖不像大企業可藉由成立基金會或捐贈的方式節稅,但仍可以全盤理解《遺贈稅法》中的計算固定的免稅額、扣除額後,而想要節稅,就要從降低遺產總額開始,利用保險工具,進行分年贈與的資產分配。

壽險業務員則指出,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分年贈與,如每一年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可用,若從50歲開始分年贈與給子女,到了60歲時就已移轉了2200萬元。壽險業務員更提醒最好及早規劃,因為若是死亡前2年內才做,無論是給配偶、繼承人或繼承人配偶的財產,都需要列入遺產總額申報。

另外,根據《保險法》規定,並非所有人身保險的死亡保險金都不列入遺產總額,因此在現行最低稅負制規定下,死亡保險金在3330萬元內,並不會被課所得稅,但若出現保費高於保額、高齡投保等有意利用壽險進行資產移轉逃漏稅的行為時,則可能會被稅務機關列為稽查對象。

▼遺產稅相關免稅額、扣除額、不列入遺產總額項目。(圖/記者官仲凱製表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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